詳解柔性防水套管質量管理辦法
柔性防水套管工程質量管理辦法
1.為了加強城市供水管道及設施的質量管理,根據《城市供水管理規定》、《城市節約用水管理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減少管網漏損,制定本辦法。
2.市區范圍內新建、擴建、改建供水管道柔性防水套管適用本辦法。
3. 本辦法所指的供水管道包括生活用水、消防用水、生產用水、園林用水、自備水源和循環用水等室外供水管道及柔性防水套管附屬設施。
4.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為市區城市供水管道工程質量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城市供水節水管理處為具體辦事機構。
5.城市供水管道新建、擴建、改建工程,應選用節水型工藝、設備,配套建設節約用水設施。節約用水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6. 加強供水管道工程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日平均用水量在100噸以上(含100噸)的工程項目,由市城市供水節水管理處會同市市政工程管理處參加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重點審查管材選擇、管位安排、節水型工藝、設備及節水措施柔性防水套管等內容。
7.住宅小區供水管道、市政道路供水管道和DN100(含)以上管網改造及延伸等供水工程,應由市城市供水節水管理處和市市政公用工程質量監督站按照分工進行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
8.城市供水管道(除臨時管線外)應使用技術成熟可靠節能的新型管材柔性防水套管,提倡使用取得《推廣認可證書》的產品;室外供水管道應使用球墨鑄鐵管、PE給水管、鋼塑復合管等**可靠、不易積垢的管材;禁止使用鍍鋅管。
9. 城市供水管道工程應按照國家建設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進行施工招標,施工應由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承擔,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規定實施工程監理。
10. 城市供水管道施工和驗收應嚴格執行《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埋地硬聚氯乙烯給水管道工程技術規程》等國家和行業規范,重點應抓好管道基礎、管頂回填土壓實、管道連接、柔性防水套管、閥門井蓋、井室和管道試壓等工序的施工和驗收。
11. 嚴格管道沖洗**制度,通水前應取得當地供水企業的合格水質化驗報告。
12.施工單位應繪制比例1:500的竣工圖,注明節點、閥門、水表、消火栓及其他設施的高程和坐標數據,標明供水管道與地下管道同行或交叉的距離。竣工圖和施工技術文件在竣工驗收后3個月內交市城市供水節水管理處備案。
13. 單獨立項的供水管道工程,應按照《浙江省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管理辦法》組織驗收;其配套工程可會同該項目一起組織驗收。
14. 驗收不合格的供水管道工程,不得投入通水使用。